江南大學
本科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條例
畢業設計(論文)是高等學校完成教學計劃、實現本科教育培養目标的一個重要教學環節,是學習深化與升華的重要過程,它不僅是學生畢業及學位資格論證的重要依據,而且是衡量高等學校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的重要根據。為适應深化教育改革、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新的要求,進一步規範我校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管理,不斷提高畢業設計(論文)質量,特對本科畢業設計(論文)做出如下規定。
一、畢業設計(論文)的基本要求
畢業設計(論文)要求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基礎理論、基本技能和專業知識進行與本專業相關的課題研究,提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,加強科學研究方法的基本訓練。通過畢業設計(論文)這一教學環節,進一步培養學生提出問題、調查研究、查閱中外文獻資料、綜合分析、設計和計算、試驗研究、數據處理、計算機應用繪圖、拟定科學文件、口頭表達等方面的能力,使綜合素質得到進一步提高。
二、選題原則
1、畢業設計(論文)的選題必須符合本專業培養目标要求,達到綜合訓練的目的。
2、原則上一人一題,确需兩人以上合做一個課題時,要有明确的分工,分别列出不同要求,使每個學生按一定要求獨立完成一定的工作量,并應了解整個課題情況。
3、課題要有足夠的工作量,要使學生經努力能在規定時間内完成。
4、畢業設計(論文)題目一般先由指導教師确定後申報,經系主任審定後提前下達,以便學生選擇和準備;學生選題方式由學院自行确定。
5、課題确定後,原則上不得更改;如選題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動時,必須在課題更改前兩周由指導教師提出申請,經系主任及學院批準,并報教務處備案。
三、組織領導
成立校、院兩級領導小組,加強對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的領導。
1、 校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教學的校長、教務處長、各學院教學院長等組成,并負責:
(1) 組織檢查畢業設計(論文)的準備工作;
(2) 組織開展對各學院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的校級評估;
(3) 進行全校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的總結,組織經驗交流;
(4) 組織開展與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相關的其他工作。
2、 學院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負責人、系主任、教學秘書等組成,并負責:
(1) 根據學院、學科特點制定本學院畢業設計(論文)管理工作細則;
(2) 制定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計劃表并對系下達并落實畢業設計(論文)任務;
(3) 審定本學院各專業畢業設計(論文)選題和指導教師,按教學計劃要求組織畢業實習;
(4) 制定提高畢業設計(論文)質量的措施及組織專題講座;
(5) 确定各專業答辯委員會(小組)人選,領導和檢查答辯工作;
(6) 總結本屆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,上報總結材料;
(7) 組織并落實與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相關的其他工作。
各系具體組織領導本專業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,并負責:
(1) 組織選題,确定指導教師,審定畢業設計(論文)任務書;
(2) 向學生介紹課題任務、要求,落實每個學生的課題;組織“開題報告”;
(3) 研究提高畢業設計(論文)教學質量的措施,并組織實施;
(4) 組織并落實與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相關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指導教師
1、畢業設計(論文)指導教師必須由講師以上的教師擔任,由助教任指導教師時應有副教授以上的教師共同指導。每位指導教師指導論文理工科類不能超過5篇,文科類不能超過8篇。
2、指導教師要負責制定畢業設計(論文)任務書,并檢查學生畢業設計(論文)的落實情況,幫助解決實際問題,教師要注意言傳身教,認真指導學生工作,嚴謹治學。
3、更新畢業設計(論文)選題(每2年至少更新一次)。
4、對需要在校外單位進行的畢業設計(論文),應聘請該單位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技術人員聯合參加指導工作,以确保設計(論文)質量。
五、時間安排
1、各學院在第7學期末對學生進行一次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的動員,并公布工作計劃表與選題。
2、第8學期開學第1周完成學生畢業設計(論文)開題工作,将學生選題彙總至各學院教務秘書處,并輸入教務管理系統。
3、第8學期第15周,學生完成畢業設計(論文)撰寫,并交指導教師評閱。
4、第8學期第17至18周,由學院組織學生設計(論文)答辯工作,給出設計(論文)的評定成績,并錄入成績管理系統。
5、畢業答辯結束後3天内,評選出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,并将電子文本送交教務處教務科。
六、答辯
1、畢業設計(論文)答辯由各學院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負責。
2、學院答辯委員會由學術水平較高的副教授(或相當副教授)以上的教師擔任。答辯委員會的任務是組織領導本學院各專業的答辯工作,根據答辯要求和評分标準,對有争議的成績進行裁決,最終決定每個學生畢業設計(論文)的成績,完成畢業答辯工作總結報告和推薦“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”。
答辯委員會根據需要可下設畢業答辯小組,每個答辯小組至少要有3人組成。
3、答辯時由答辯人報告畢業設計(論文)主要内容,時間為10~15分鐘,答辯小組向答辯人提問,對畢業設計(論文)中的關鍵問題進行質詢,考核學生創新能力、獨立解決問題能力以及掌握與課題密切相關的基本理論、基本知識、基本設計和計算方法、實驗過程和測試方法的結果,時間為20~30分鐘。
4、答辯小組評定答辯成績和寫出評語,并綜合指導教師、評閱教師、答辯小組三方面的分數和評語,對學生畢業設計(論文)總成績提出意見,交答辯委員會審定;三方面評分各占總成績的比例為:指導教師評分占30%,評閱教師評分占30%,答辯小組評分占40%(藝術類專業可另行規定)。
對于一緻公認有創新的畢業設計(論文),可以加分(範圍在5分以内)。
在答辯過程中,如果發現畢業設計(論文)有抄襲或其它嚴重違規之處,答辯小組提出意見後由院答辯委員會決定最後成績。
5、對于成績較好學生的答辯可采用“争優答辯”的方式進行,即由學生自己申請與指導教師推薦相結合(按優秀比例),被确定有争優答辯資格的學生在全學院進行公開的答辯:
對于各專業在答辯過程中答辯較差的學生,在評定及格還是不及格争議較大時,可公開在全學院進行第二次答辯,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決定其畢業設計(論文)成績是否合格。
6、做軟件類課題的學生,答辯前應在有關教研室或科研室組織軟件驗收,經驗收合格後方可參加答辯。
7、畢業設計(論文)成績不及格的學生,必須重做。
8、有下列情況的學生,不得參加答辯;
(1) 由于學生本人不努力,未能完成畢業設計(論文);
(2) 抄襲他人畢業設計(論文);
(3) 無故不參加規定的專題講座。
9、醫藥學院護理專業因專業的特殊性而采取其它方式進行考核,故暫不組織畢業答辯。
學生在校期間,凡在省級以上雜志、刊物上發表的論著及文章(系獨立完成),密切結合本專業,經學生本人申請,并經學院教學委員會審核批準同意,可視為等同畢業設計(論文)成果,可直接參加畢業答辯。
七、成績評定
畢業設計(論文)成績按理、工、農類,文、管、經、法、師範類,藝術類三大類劃分評定标準(見附件一《江南大學各類本科生畢業設計(論文)評分标準》)評分,最後将總成績折算成五級記分(優秀:100~90;良好:89~80中等:79~70;及格:69~60;不及格:59,以下);獲“優秀”的比例控制在15%~20%以内。
醫藥學院護理專業的成績由其實習、内、外科考試、動手能力考試四項成績評定。
八、對畢業設計(論文)文本的存檔要求
1、畢業設計(論文)的撰寫必須符合《江南大學本科畢業設計(論文)撰寫規範》(見附件二)的要求,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文件與表格見附件三:《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文件》。
2、完整的畢業論文在形式上應包括封面、任務書、摘要、目錄、正文、參考文獻、緻謝。選題表、開題報告書、譯文、原文等作為論文相關材料另行裝訂。設計中如有圖紙也另行裝訂。
3、畢業論文存檔内容應該包括完整的畢業論文、論文相關資料、圖紙、評審表、答辯記錄表以及有關管理材料等。
4、畢業設計(論文)資料按學校有關規定裝訂後由學院保存,一般至少保留3年,其中被确定為“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”送校檔案館歸檔。
5、各學院按專業長期保存畢業設計(論文)電子文檔(可刻成光盤)。
九、對學生的基本要求
1、學生應充分認識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的重要性,學生本人應對工作的質量負責,有高度的責任感,在規定的時間内完成畢業設計(論文)的各項工作,争取優異成績。
2、學生在接到畢業設計(論文)任務書後,在領會課題的基礎上,進一步了解任務的範圍及涉及的素材,應向指導教師提呈調查研究提綱,查閱、收集、整理、歸納資料,學生在畢業設計(論文)中都應結合畢業設計(論文)課題進行必要的外文閱讀和翻譯外文資料,并記好“工作記錄”。
3、學生應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編寫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計劃,列出完成畢業設計(論文)任務所采取的方案與步驟,認真作好開題報告。
4、學生應主動接受教師的檢查與指導,定期向指導教師彙報工作進程,聽取教師對工作的意見和指導。
5、學生在畢業設計工作中應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,樹立實事求是的科學作風,愛護公物和文獻資料,自覺遵守安全技術規程,堅持節約,杜絕浪費,嚴格遵守規章制度,要獨立完成畢業設計(論文)任務,嚴禁抄襲。
6、學生在畢業設計(論文)答辯結束後,應交回畢業設計(論文)的所有材料,對設計内容中涉及的有關技術資料,學生負有保密責任,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外交流或轉讓,并協助做好歸檔工作。
十、畢業設計(論文)質量的評估
畢業設計(論文)的質量是衡量高校教學質量的關鍵環節之一,是反饋教學質量信息的重要信息源,對優化人才培養過程,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具有重要意義。
1、評估的組織工作可分為四個階段,即評估的準備階段,中期檢查階段,後期檢查階段及總評階段,評估的類型可分為校級評估、院級評估及由教學主管部門組織的評估。
2、畢業設計(論文)教學工作評價按畢業設計(論文)的條件、狀态和效果三個方面的有關内容進行評價。也可按某側重點進行評估,如畢業設計(論文)質量評價,畢業設計(論文)管理工作評價,并分别填寫《畢業設計(論文)質量評價表》與《畢業設計(論文)管理工作評價表》(包含于附件三)。
3、畢業設計(論文)教學質量校級評估每2~3年進行一次;院級評估每1~2年進行一次。
十一、其它
1、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總結:每屆一次,各學院應在學期結束前将工作總結交教務處。
2、推薦“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”:各專業可推薦5%的畢業設計(論文)為校級“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”,并由教務處公布本屆獲得校級“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”學生名單,發給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《榮譽證書》。
3、評選“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指導教師”,每二年按當年畢業學生數的1%評選一次“優秀畢業設計(論文)指導教師”,并給予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。
4、經費:畢業設計(論文)的經費,從每年撥給學院的教學經費中開支,專款專用。
5、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,解釋權在教務處。
附件一:畢業設計評分标準
附件二:論文撰寫規範
附件三:畢業設計(論文)工作用表